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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斗牌(中)(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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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将的起源和演变史,有着众多的传说,只是其中绝大多数都难以考证或有编造讹传之嫌。

好在咱这书呢,也不必去纠结这些难以论证的问题,就一句“这是大朙”,之后的事儿就是我这说书人说了算了。

因此,我们姑且可以认为, 眼下孙亦谐和慕容籍对决的麻将,是一种规则接近于日麻,但不存在主动明牌和立直这类规则的游戏。

而他们要玩的局数,也就是一个“半庄”,即东场和南场各四局,共八局的较量。

胜负规则也很简单:四个人每人起始的筹码(点棒)都是2000点, 至八局打完时, 哪一方两人的点数总和更多,哪一方就赢了。

假如最后双方总分一样, 那就再看孙亦谐和慕容籍这两名“主将”的个人分数对比;如果他们的个人分数也相同,那么再看他们两人在这八局中直接由对方身上取得的点数多少;而假如连这都一样……那最后就看他俩各自在这八局之中胡的最大的番种是什么。

当然,还有个特殊情况可以立刻分出胜负,那就是——八局还没打完时,孙亦谐或慕容籍中的一個就已然输光了所有的筹码(但唐维之和刘明作为辅助,输光也可以算作负数继续)。

从这些规则不难看出,慕容籍想要的是一场“具备一定容错率的、中短时间的较量”。

这也非常合理,因为无论从“赌博的环境是对方安排的”这点、还是“我方明面上的硬实力要更高”这点来看,慕容籍都不宜久战。

久,则生变。

虽然慕容籍认为:孙亦谐的水平再高,和他这种专门搞赌博的家族中的大少也不可能在一个层次, 就好比业余和职业之间, 有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是, 这是一场关系到名声、利益、尊严的胜负,慕容籍绝不想输。

而且短短八局的流程, 本来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时间去慢慢试探对手的实力,所以, 慕容籍从第一局起,便本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原则,准备毫不留情地出手。

看到这儿可能有人要说了,麻将这东西,说到底还不是得看牌?你“毫不留情”又能怎样?无非就是打得激进一点,更偷、更贪一些呗?

这个说法,在不违反“牌理”和“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是没问题的。。

但……这可不是什么game,而是gamble,来到了“赌博的台面”上,若还局限于“牌理”和“规则”,又怎能称得上是真正的赌徒呢?

就算放在今时今日,你随便走进一间麻将馆或者棋牌室都有概率遇到出千的人(虽然手法多半都很拙劣,但大多数情况下对付普通人绰绰有余),那在真正涉及到巨大利益的赌桌上……若说没人耍花招,谁信呐?

慕容籍既然敢自称“赌霸王”,那么在出千这方面,他自是有点造诣的。

所以,他也一定会出千。

而麻将桌上最常见的、风险和收益的性价比最高的出千方式,大致能分两大类:

一,在赌具上做手脚,以此控制配牌或掌握对方的牌型。

要搞这个,最简单的就是利用自动麻将桌;这个法子的优点是全自动一步到位,你本人不用做任何可疑的事,甚至不用具备多高的牌技,只要找个同伙在远处拿着遥控器就能搞定,但缺点是用自动麻将机控制的配牌和牌山在开局之后就无法再调整了,要是被吃碰杠打乱了节奏还是可能翻车的。

而复杂点的方法,即在麻将上做一些只有出千者才能看出来的记号,然后在手动洗牌摸牌时利用手法来控制和微调牌局;这个法子的优点是在牌局进行过程中你也能随时掌握对方手里有什么牌,且可以知道牌山上的牌是什么,缺点就是对临场反应和技术的要求较高。

二,打暗号。

也就是牌桌上两个乃至三个人串通在一起,通过一些事先商量好的、旁人不易察觉的小动作或声音来交换信息,去榨干剩下那两人或一人的钱。

这是一门看似简单却非常有深度的技术。

最浅显的“打暗号”,连小孩子都会;在麻将馆、棋牌室或者避风塘这种场合,经常会有二三成群的小老千用这招来杀路人,项目也不仅限于麻将,斗地主也行。

江湖黑话里管整这种活儿的人叫“老月”,跟“晃条儿的(一般指在街面上搞抽签类赌博诈骗的)”属一类;这帮人呢,算不上什么真正的老千,因为真正的老千手上得有“活儿”,而老月和晃条儿的其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且通常都得几人协力才能去使假耍赌。

这个级别的人所用的“暗号”,无非点烟、抓耳朵、摸鼻子这老三样,什么摸下巴、揉眼睛、挠额头也是差不多意思……细致点的就用手摆放的位置结合做小动作时看似随意伸出的手指根数来传递更具体的信息。

可能有人要问,这么简单的暗号,不穿帮吗?

那我前面也说了,至少对付普通人是绰绰有余的。

比如你对面坐着一个用右手打麻将的人,他的左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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