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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传统(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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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怕火,这一点兽人也不例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个以火神为信仰的宗教,在南蛮形成,迅速拓展势力,成为了拜火教,教徒跨越种族,在南蛮各部落之间存在,已经变成南蛮头号强权。

“嗯,你说得没错,但你晓不晓得,除了火神之外,兽人们也同样崇拜另一个神明呢?”

“哦?什么神明这么了不起啊?光之神宫来这里开分店了吗?”

“巨阳神!”

“……”

三人一豹离开了街头,找间小铺子坐下。在茅延安的解说下,我们才明白,原来南蛮兽人除了敬畏火焰之外,也对巨大阳具有同样的崇拜。

这其实没什么值得奇怪,即使是人类部落,在原始时期,还是有很多人对象徵男性尊严的阳物,有着说不出的崇拜,这点从民俗研究的各种阳具图腾,可以得到证明。

不仅如此,在羑里,还有些风俗习惯简直令我们这些外来者为之瞠目。对各族兽人来说,妻妾与人通奸,令得自己头上的兽毛染绿,戴上一顶天然绿帽,是一生都难以抹灭的羞辱;

但相反过来,若是有办法以非暴力手段,勾引到他人的妻妾或是女眷,那则是比以武力击败对方更加荣耀,会受到全族人的高度尊敬。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茅延安胡扯了那一大堆东西之后,所有兽人竟然被吓得四散惊逃。

“你不过是个人类,论尺码……照说该与兽人们差得老远,但是你不但能勾引到别人老婆,甚至连别人的老妹和老娘都一并带上床去,哪轮到那些兽人不俯首称臣,照我说,他们不但会以为你是巨阳神的使者,更搞不好以为你有巨阳神附体呢!”

茅延安说着,更朝我胯间瞥了瞥,大笑起来。

难以想像被这种乱七八糟的神明附体究竟会变成怎么样,我只有沉默了。

之前没有注意到,现在面对面细看,这才发现他确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中年男人,不单是相貌出色,换上了此地流行的彩衣之后,更是显得神采奕奕,散发一种少年人的活力,即使在和我们说话的时候,仍不住竖起拇指,遥遥衡量街上行人的身形尺寸,在一本小簿子里头飞快地留下人物草图。

开口时,言谈诙谐,特别是那两撇翘翘的小胡子,配合上他的气质,很是有一股颓废画家的艺术气息,像这样的中年男人,即使身无分文,往往也能在欢场之中赢得女子青睐,以我来看,绝对是那种扮猪吃老虎型的狠角色。

“巨阳神附体?被你这样说,我也不会高兴,那档子事靠的应该是技巧,光讲阳物尺寸,是莽夫所为,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在我肩头重重一拍。

“你心里还是暗自爽了一下对吧?人不风流枉少年,百里提督年少英俊,不用特别客气啊……”

我没好气地看了阿雪一眼,自然又是这笨丫头多口,向别人泄漏我的身分,不然我一进入羑里就已经改名,这家伙又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不用这么小气嘛,我这个人呢,最喜欢的就是结交朋友,各派各路的英雄豪杰,我都希望能够结交,更何况是提督这样的杰出人物呢?”

阿巫当初也说自己的嗜好是结交朋友,不过被他结交的朋友最后都没什么好下场,像这样的朋友,还是少认识几个,我的命也长一点。在重申我目前使用的假名“蓝鵰”之后,我便打算带阿雪离开。

“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啊?我想我多少还能够帮得到你们喔。”

茅延安笑道:“有没有兴趣雇用我啊?我多年来为了作画取景,羑里来来去去走过几十趟,连一些兽人们不知道的小路我都晓得,是向导的不二人选。想要在羑里找个人类向导,很难找的,除了我之外,保证方圆百里内找不到第二个。”

“哦?为什么?你把他们都灭了口吗?”

“呃……不是那个意思。”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羑里的情形比预期中更糟,我和阿雪人生地不熟,倘使没有向导带路,走起来就像没头苍蝇一样。

羑里的人类本来就不多,肯替我们带路的只怕更少,龙女姐姐的事不可以拖,仓促间要找一个向导,大概只有眼前这人了。

不过,对于茅延安,我还是不敢全然信任,他这人来得太奇,是因为他的推荐,我们才卷入苏瓦鞑剌事件;而囚禁紫罗兰的密室,他居然也知道;

现在又忽然跟着我们的足迹,来到了羑里。这些东西说是巧合,我实在不太相信。

“不用想太多,只要时间一长,你就会知道,我没有恶意。”

似乎看出了我的顾虑,茅延安笑道:“更何况,你们要去的史凯瓦歌楼城,目前快要变成战场,就算是兽人,也不会有人敢带你们去的。”

“等等……你怎么知道我们是要去……”

“我想不知道都很难啊,谁叫你一来,就到处找人打听,你以为那群兽人为什么会跟在你们后头?”

看他笑得那么诡异,我便知道事情不寻常,这也难怪,龙女姐姐会委托给我的事,绝对不是单单送个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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