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放纵山野(1 / 2)
山林间的风,轻狂,兜头兜面扑过来,草叶的香气也一并散漫,好像把整个人的细胞都替换成了这里的水啊土啊,嫩芽细枝从骨头里长出来。
不必去崇山峻岭,杨雍望着不远处的山峦,心里竟体会到了一丝远足的乐趣,山不高,路看着也不远,身旁还有个精力充沛的家伙,捏了一根狗尾草摇来晃去。现在是早晨,露水逐渐干了的时候,空气依然清新,令人忍不住深深地呼吸。他们一同爬山,慢慢悠悠地,一路上有野草野花,林木伸展手臂阻挡着头顶的天穹,不让阳光过分直接晒下来。
虽然脚步不重,但是山林太安静了,时而有夜宿的鸟被惊扰,飞向远方,很快就看不见了。山里湿润,又绿,杨雍穿了深色的长袖长裤,仍然迅速融入了葱笼之中。走野路,都是经年的山路,还算平坦,却没谁特意来修缮。越往上越难,带刺的、柔软的蔓爬到路上、树上,阻碍前进的路途。
“很多虫子。”阿重戳了戳旁边一棵树干的皮,几条白胖的虫蠕动而过,鸟不怕人,飞下来啄了。
杨雍皱了皱眉:“别碰脏东西。”
阿重故意歪曲他的话:“虫又不脏。”
“你待在家里都要每天洗澡。”杨雍冷笑,“外头这些东西更比不上了。”
闻言,阿重眨眨眼,乖顺起来,不知道是被他话中“家养”的意味取悦了,或者本就为了调笑而已。昨晚他们在浴室做了一回,没敢太出格,一方面怕被听见,另一方面是要上山,杨雍身子受不得累。
忽然遇见了果树,天生天养,没人特意去照顾。杨雍分不清是什么品种,果子初熟,皮还是泛青的,应该很酸。昨天吃的野莓子也有,就在灌木丛里,仔细翻开就能找到,有蚂蚁绕着吃。一些树身上还被绑了红带子,经风吹雨淋,布条有些掉色,耷拉着,也许是为了指明树的品种。
这片山没有什么荒坟,自从纳入城市管理,村里人都把祖先迁走,而且近些年雨热和过往不同,山上容易塌,对埋葬此地的先人是大不敬。渐渐地,连路都不成路,他们只好沿着较为缓和的坡行走,迂回穿行在林荫底下,某个拐弯,竟然出现了过去房屋的残骸,破损不堪的木墙,一截发霉的横梁淹没在泥土荒草里。
登到最高处时,杨雍有些气喘,赶忙调整呼吸,阿重则自在许多,远眺,问那一片光亮的是什么东西。杨雍定睛看去,思考片刻,答道:“看方向应该是水库,鱼很多,家附近的市场偶尔会有人拉一车去卖。”
于是阿重装模作样要拍照,可惜技术差劲,拍出来亮晃晃完全看不清,气得他连连删除。杨雍难得没嘲讽他,按照自己浅薄的理解,教他调整镜头,最后拍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风景照,山峰、水库以及遥远地方隐隐约约的建筑都收进去了。
天色转变很快,刚才还能看清远处的山顶,没多久云雾弥漫,阴郁起来了。但没有雨水,周围岩石树林的颜色显得更浓郁,有鸟儿叫起来,引得一阵呼应,声音久久回荡。杨雍寻地方坐下,林影重重,其他什么人也没有。过了一阵,阿重坐不定,杨雍也不在意,反正这片地方从未有什么伤人的野兽,哪怕狐狸,也是多年前的旧闻了。
突兀的扑棱声音传来,杨雍从打盹中清醒过来,原来阿重收缩身形,变回了最初虫的模样,正追赶着山中的野鸡,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找来的。但他不饿,衣服挂在低矮的树枝上,只是拿猎物玩耍,翅膀在湿气中染了一层薄薄的水珠,又蹭了一点树叶的气味。
“胡闹。”杨雍无奈。
他拍拍膝盖,懒得搭理玩疯了的家伙,拿起衣服,朝来时的小路缓缓走去。阿重飞了几圈,感觉野鸡已经奄奄一息了,便失去兴致,追上去,整个身体贴着杨雍的后背,就像往常一般。但他体型比从前大了些,力度又重,险些压得人摔倒,幸好周围有树可以支撑,而且虫爪抓得很牢。
显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冒失,阿重有些心虚,连忙伸长口器安抚似的吮上对方耳垂,杨雍刚刚站稳,就感觉耳朵一阵温热酥麻,顿时蹙起眉头:“你——”还未来得及点破,阿重就试探地动着身子,在他后背蹭来蹭去。虽然穿着长袖,但比较薄,能很清晰觉出有什么炽热的玩意抵在了脊骨,杨雍脸上泛红,可能是气的,手上也不由攥紧了些,把阿重脱下的衣服弄得皱巴巴。
茫茫山野,只有他们待在这个被树荫遮蔽的地方,连鸟雀也离开了,静悄悄的。
汗水开始从杨雍的额前流下,脑内反复闪烁的词语叫野合,幕天席地,没有一种粗暴是不自然的,没有一种情欲是理应被压抑的……
阿重知道他无声地应承了。
阴天,日光暗淡,堆积的云许久也不散去,光和影凌乱地交织在一起。枝叶底下,瘦白的男人用手撑着树干,裤子褪到了膝弯,露出两条大腿。虫的性器便埋在中间,在那皮肉柔软的臀缝里,来来回回地深入抽出,逼迫男人陪他欢愉地摇晃腰肢。
多么荒诞!山林野欢,肉海弄潮,大胆到忘记了礼义廉耻,天在看,地在看,泥土也是汗涔涔的见证者。更不容接受的,是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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