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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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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王妃的地位水涨船高,府上又有朝廷的人在这里,不知道凛王还敢不敢这样做。

云煜稍微提醒了云尧一下:“最近家里有客人,父王这段时间对你的态度不如从前,你就算想挑事,也该选个合适的时机。”

云尧咬了一下嘴唇:“我当然知道。”

云缓带着枇杷回到了住处。

楚家这次送来的枇杷很新鲜,不仅个头很大,而且皮薄核小,鲜嫩的果肉入口即化,云缓从未吃过这么甜的枇杷。

晚膳后云缓沐浴更衣,他在浴桶里泡了太久,热气蒸得他浑身发热,更衣过后,云缓不自觉的坐在桌子前面,顺手拿了一个枇杷剥皮吃掉。

这个时候,门被人推开了,连锋从外面走了进来。

云缓用帕子擦一擦手指:“你回来啦?”

“今天有一点事情。”连锋道,“在吃什么?”

“枇杷。”云缓又拿了一个,“母妃给我的,你要不要尝尝?”

连锋并没有接过来,只是半跪在云缓面前:“这个怎么吃?”

云缓想了一下。

或许连锋也没有见过枇杷,自然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去吃。

他把表皮一点一点的剥开,新鲜果肉露出,云缓送到连锋唇边:“就这样,直接咬着吃,里面有个核,不要把它吃掉。”

连锋低头咬上去。

云缓“啊”了一声:“你咬到我手指了。”

连锋狭长的眸看着云缓:“抱歉。”

虽然听不出连锋有任何抱歉的心思,但云缓亦不在乎这些细枝末节,他把另一边果肉送到连锋面前:“没事,不太疼。是不是很甜?”

“很甜。”

云缓把果核放在盘子里,拿了湿帕子一根一根擦净手指上的汁液。

手指虽然擦净了,依旧带有很清淡的果香。

连锋握住了云缓的手心,抚摸被咬到的那根食指。

云缓不常骑马,也没有习过武,他的手指细腻得不像话,指腹上留着一点很淡的齿痕,或许用不了半个时辰,这点齿痕就会完全消失。

云缓垂眸看着连锋。

尽管连锋看起来是一个冷情冷性的人,但他做的很多事情都很温柔。

连锋手上稍微用了一点力气:“小公子为什么总是在看我?”

“不要叫我小公子。”云缓道,“我只是在想,倘若不在这里,你会是什么样子。”

连锋挑眉:“嗯?”

云缓总是忍不住幻想未曾发生过的事情。假如两人都不在这个朝代,连锋会是什么模样?

有可能是不苟言笑的酷哥,身高腿长八块腹肌,大学里很受欢迎的那种篮球队队长,不必寄人篱下,可以依靠自己努力过上很好的生活。

云缓天真的道:“你有没有感觉,整个王府死气沉沉,虽然大家都好好的活着,但没有一个人真正开心。如果我们都不在这个朝代,而在很久很久以后,或许每个人都很开心,都能做真正想做的事情。”

连锋揉了揉云缓的脑袋:“你想太多了,思考太多会耗费你的心神。”

云缓眨了眨眼睛。

连锋一直都知道云缓生得很好看,只是很多时候,因为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他更多是把云缓当成未长开的漂亮少年。

对这样漂亮又这样稚嫩娇弱的云缓生出过多的情--欲想法是不应该的事情。

所以当云缓用这么干净的眼神注视连锋时,连锋偶尔会生出些许既怜惜又罪恶的念头,既想捧在心口,又想狠狠磋磨。

云缓脑袋蹭蹭连锋的掌心。

整个王府中他最最喜欢的便是王妃和连锋。王妃是他母亲,不计回报的爱他,连锋是他最好的朋友,亦是最理解他,与他有着相似想法的人。

所以,在王妃和连锋面前,他可以露出最真实的一面。

连锋隻觉得掌心里一片丝滑,云缓的墨发质感是那般美妙,只要触碰过一次,便不会忘记这种感觉。

能够触碰到云缓的头髮,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毕竟前世那么漫长寂寥的岁月里,连锋只能沉溺在虚幻之象中。

人心过于贪婪,得陇望蜀永远隻想更多。连锋亦是如此,他不满足于当下,想在云缓清醒的时候,轻轻捧着云缓温柔的面容。

这个时候已经很晚,房间里早就该点灯。

淡竹见连锋进了小公子的房间,他知晓连锋这个人性子孤冷,一向不喜欢别人随便打搅小公子,因而他想着连锋会点灯伺候小公子入睡,这种事情不用他们来。

但连锋并没有。

外面夕阳西斜,一点一点落入云海,最终只剩鲜艳似火的红云烧了半边天。

房间里一点一点的暗了下去,直至完全黑暗。

云缓很想咳嗽,他对自己的身体太了解了,他知道这次一定会咳出血。

对云缓而言,如果真正喜爱一个人,一定不要让对方担心。所以在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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