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里的嫡长孙 第125(3 / 3)
,风浪不小。
海上潮气重,天上明月雾蒙蒙的,海岸边上只闻潮水涨退声,难以望远。三更天里,码头宿值的衙役、民壮打足了精神,有些许异样动静都会前去检查一番,以保无虞。
天快亮的时候,有人说隐隐约约听闻呼救声,随着呼救声渐渐变大,大家便都警觉了起来。
不多时,前去查探情况的快橹船归来,捞回了几个狼狈不堪的落水者,他们在海上漂了整一日,幸好遇到涨潮,被潮水推到了此处近海,得了生机。
几个落水者跪拜一口一个官老爷,千恩万谢,听口音似是扬州一带的。
问话时,他们只道是船只撞了暗石,一船人都遭了殃,他们运气好抱住了一块木板才得救。问及是哪艘船、从哪到哪、出海做什么,这几个人神魂未定,应答支支吾吾,错漏百出。
衙头见他们身上衣料不凡,非渔夫麻袍,察觉到不对劲,当即道:“押回衙门,听从知州大人发落。”
那几人瘫软在地,连声求饶。
太仓州衙内,几个人被隔开严加盘问,逐一击破,这才问清楚前因后果。原来,这几人是扬州的布商,趁着夜色从扬州野渡口摸黑出港,打算把一船绸缎运送到倭国做买卖。船只走的是轻车熟路的航线,不知缘何会撞上暗礁,龙骨折断,海水大量涌入,大船渐渐倾斜下沉。
眼下只有太仓州和松江府开海,从其他地方的野渡口出海,私自前往番国买卖,有违大庆律例。
“知州大人,此几人当如何处置?”衙头问道。
裴秉元起身,在衙房里来回踱步,思忖许久。
大庆律例有言“寸板不许下海”,三桅以上大船与藩国通商,可判为与贼寇同谋结聚,则斩首示众,全家发配充军。
重利之下,自也有人挺而冒险,偷摸潜出。
太仓州开海后,这一政策便松懈了许多,便是抓到了也是小惩小戒,不至于斩首、流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