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_23(2 / 2)
把谋杀写的那麽浪漫……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经常词不达意,混乱不清,可是没有关系,她的写作,是写给自己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陆知书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曾有幸去过杜拉斯在蒙帕纳斯的公墓。”
“你去过那里?!”陈泽惊讶。
“是的。在我第一次读完她所有的书之後,我便背著包边打工便攒路费前往了蒙帕纳斯。她的墓和她的人一样,简洁干练。我给她献上了一束玫瑰。要知道她的人生,文字,就像玫瑰一样。”
!!!!!
背包,打工,旅行,杜拉斯!
陈小萌不想承认,自己对这个狼崽子,有那麽一点改观了!
不,不止一点改观,是大大的改观!
真没想到这家夥竟然这麽的有……有……怎麽说呢,还是那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两人一时陷入了沈默中。
午後的风柔柔的吹开白色窗帘,窗台下的少年,突然闭上眼睛,抬头45°,哼起了歌儿。
“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
低沈的男声轻吟浅唱,是陈绮贞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也是陈小萌最爱的歌。
陈泽失眠了。
本以为狼崽子只是个废柴富二代,又卑鄙无耻的作弄过自己,可是没想到狼崽子居然有这麽多地方和自己相似。
陈小萌同学,是寂寞的。
他的性格,身世,家庭背景以及人生追求,让他成为一个寂寞的不被理解的高品位的男人。
再高品位的男人,也会寂寞。
不仅身体寂寞,心理也寂寞。
他也想要好盆友。
陆知书符合他对朋友的一切要求,知性,干练,能力高,谦和有礼,除了曾经对自己的作弄,後来也被他解释成“因为太喜欢你了,所以不知道该怎麽办,就用了这个偏激的蠢招”
陈小萌抱著枕头在床上烦躁的打著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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