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一部 第二章 你给过我一个拥抱我用此生深情来回报(4 / 7)

加入书签

边的男人。

她掏出手机,110三个数字,按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没有拨出去。

她嘆口气,对他说,我们回去吧。

后来风菱问过她,你后悔做那个决定吗?

没有将他交给警察,而是将他带回了古镇。

阮阮想也没想地回答说,不。

救下他,不后悔。

将他带回古镇,不后悔。

爱上他,也不后悔。

对她来说,做所有的事情,全凭心意,既然做了,就绝不后悔。

古镇上的人虽然淳朴,但正常的警惕心还是有的,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男人,风母怎么都放心不下。

可阮阮恳求她说,就让他待到八月底,她离开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记起来,她会把他送走的。

风母实在不好拒绝,她走到卧室里去给风菱打电话。

风菱沉默了片刻,说,妈妈,你就相信阮阮看人的眼光吧。

风母这才同意让傅西洲留下来,收拾了一间房出来,又找了风父的旧衣服给他换上。

阮阮看着他穿着明显短了一截的衣服与裤子走出来,额头上还缠着纱布,那模样,实在很怪异。

她「扑哧」笑出声来。

他看了她一眼,沉默地走到葡萄架下的竹椅上坐下来,又开启了「自我世界」模式。

风声走到阮阮身边,对她耳语:「阮阮姐,他是不是哑巴啊?」

阮阮赞同地点头,捂嘴轻说:「估计是。」

就算头部受伤,暂时失去了记忆,但也不会失去讲话的能力啊,估计他真的是哑巴呢。

阮阮有点同情地看着他。

这么一想,阮阮也就不再逼他同自己讲话了。

他似乎很喜欢发呆,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得仿佛不存在。

他每天很早就起床,似乎那是养成了很久的习惯。

阮阮起来到井边摇水洗脸时,总见他已经默默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了。

她对他说声早,他看她一眼,并不回应,但神色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

他也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但吃得很少,甚至比风声这个病号胃口还差,几天下来,阮阮明显感觉他的脸瘦了一圈。

过了两天,他去朱医生那里拆了额头上的纱布,缝了针的伤口痊癒得还算快,也恢復得很好,只是,额头上靠近太阳穴那个地方,留下了一道打眼的疤痕。

「哇哦,留疤了呀!」

阮阮伸手轻轻戳了戳他的疤痕,「不过没关係,脸依旧很好看呢!」

她把他当小孩子一般安慰。

他却触电似的拨开她的手,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的碰触。

阮阮笑了笑,转身悄悄问朱医生:「他的失忆症是不是不会好啦?」

朱医生说:「不一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一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了。」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了庆祝他的伤口终于拆了线,阮阮做了很丰盛的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

还特意拿出了风母自己酿的米酒。

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的一大碗,醇香怡人。

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一脸陶醉的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一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的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的很香很醇的,也不醉人。

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的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一下!」

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能一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我想想啊……十二……十二怎么样?」

她救下他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么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么决定啦。」

她端起瓷碗,与他的碰了碰:「十二,祝贺你痊癒。

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一口气就喝掉了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

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一件很宽鬆的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一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的星辰落入其间。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的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细碎的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的女孩,豪情地干完一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的双颊,映衬得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