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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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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黄,权且叫他老黄吧!

据他自己说,当时是两个哥哥领着他一起来的。

刚到呼玛的时候,头几年啥也不懂,就只知道找个地儿,瞅着泥沙乱淘,在那时候,淘的金子,也就勉强能填饱肚子。

后来慢慢地,淘出经验来了,发现了一片富矿,三个兄弟也就因此发了财,每人淘了三十多两,合起来那就是一百多两。

“一百多两,十多斤……”

“那得值多少钱啊!”

张韶峰和梁康波两人都听得咋舌。

“那可不,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了。俺二哥和俺还想继续淘,这玩意儿不容易碰到富矿,而一旦遇到富矿,淘起来就像有瘾一样,根本就舍不得停下来,只想着没日没夜地干。

可俺大哥觉得不妥,他说天下的金子淘不完,问俺们能淘到啥时候?想着有了这些金子,就该回山东老家,置办产业娶妻生子,下半辈子过安稳日子。”

老黄满口的牙齿,已经掉得没剩下几颗了,嘴巴也跟着瘪了下去。

但是在吃东西的时候,依旧相当卖力。没有牙齿能将黄焖的跳猫肉撕扯下来,干脆直接上手,用黑长的指甲抠下来,一股脑地塞嘴巴里,一拱一拱的。

吃东西的速度,可一点都不比几人慢。

吕律看着他时不时伸长脖子,憋红了脸往下咽的样子,知道他根本就嚼不烂这些劲道的肉,大概也就是在嘴巴里尝尝味儿,然后整块地强咽下去。

这些对于吕律等人来说,只是平常到轻松就能弄来的跳猫子肉,在老黄那里,像是吃到了某种绝世佳肴。

他是真怕这老头一下子把自己给噎住,在这里嗝屁的话,无端生出许多麻烦。

“清子,把锅放火上,加点水多煮一会儿,不然老人家吃起来费力!”

吕律端起酒碗,小小地抿了一口,又笑看着老黄:“吃慢点,锅里的肉和米饭都有得是,管饱。”

把肉给煮得烂熟,也能让他把肉在嘴巴里边能稍微磨细一些,不至于出现啥大问题。

陈秀清将锅重新放到火上,往里面加了些水,又稍微加了些调料,把黄焖的变成汤锅。

老黄感激地看着吕律,苦笑道:“终究是老了,有三个月了,别说肉,就连油星子都没见过了,一下子看到这么好的东西,可把俺馋得慌,让你们见笑了。你们……都是好人!”

小小的一个举动,换来一句“好人”,在吕律听来,里面饱含的更多的是心酸。

不过,吕律更在乎的是,老黄接下来的事情,听上去挺有意思的,微微笑了笑,接着问道:“那你们哥三个后来咋样了?”

“大哥年纪最大,都三十好几了,最是沉稳,我们俩兄弟自然听他的,他的话本身也是对的。天下的黄金淘不完,该收手时就该收手。可是,这是呼玛呀,来了这地儿,只要是淘金的,想走出去,难!我们其实,早就被人给盯上了。”

老黄喝了一口酒以后,放下筷子,等着煮肉,也开始说起他的那一段往事儿。

当时的大荒,交通情况很差,温暖的季节,因为冻土化了,到处是大酱缸子,根本没法走路。在呼玛这片地儿,也是一样。

他们三兄弟想出呼玛县,必须得等冬天土地冻硬了才能走。

在入秋的时候,大哥买了一匹枣红马,做了一副足够三人使用的大爬犁,把砂金都藏在爬犁被掏空的柞木把子里,每人身上只带了几两黄金当路费。

可就即使到了冬天,也不是想走就走的。

那时候已经是三二年了。

他们既要应付明面上的官卡,还要应付暗地里的胡子。

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这大荒里,除了硬抢的胡子、军阀、黑店,还有三一年九月侵入大荒的小龟子,更多的是“软夺”的“生意人”。

“软夺?啥意思!”陈秀清愣了一下,又碰到了不理解的东西。

老黄笑了笑,说道:“那时候,呼玛县城的人不淘金,可是他们知道淘金人有金子,所以就催生出了很多耍钱的档子和窑子。”

“这事儿,我听人说起过,当年呼玛金山镇就是因为兴隆沟金矿的开采,商号、饭馆、酒肆、宝局、青楼等等东西,应有尽有,一时间极度繁华,甚至有着‘大大金山镇,小小哈尔滨’的说法。

所谓软夺,就是提供些吃喝玩乐的地方,想方设法用各种手段将淘金客手中的金子,变成自己的囊中物。”

吕律给了进一步解释。

“意思是说,呼玛比哈尔滨还繁华,律哥,咱们来一趟,都还没去过镇子里呢,啥时候去长长见识?”

到目前为止,别说陈秀清了包括张韶峰等人在内,到过最热闹、繁华的地方,也就是哈尔滨,听说一个小镇能如此繁华,也是相当的好奇。

不过,看他们这样就知道,怕是更想去看看那些宝局、青楼啥的。

“那就是些敲骨吸髓的地方,有啥好去的?别把自己给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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