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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说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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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书闯破天雷霆大怒,在房间中走来走去,脚步带起的风声,将烛火都吹得摇摇摆摆,他的影子投射在墙面上,张牙舞爪。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的军师挥动手中羽扇,等了片刻,看到闯破天不再走动,才开口说道。“大王,何需动怒?”“如今大王攻占府城,闯字旗声动四方,各县城每日里都有豪杰来投。”“大王又收了大半府兵为军,再加上世家奴仆投靠,如今兵多将广,就连那黑山县三路反王合起来,都不再是大王对手。”“我们如今占据府城,手里有钱有粮有兵,只要将兵丁训练几个月,整束成军,本省以内,便坐稳了义军头号交椅1“若说基业,老闯大王在时可比不得你如今威势,他起事早,首领们尊称一声大哥,最多不过占过一个县城,还让官兵给剿了。”“如今要紧的事情是整合兵力,应对省城官兵,若是能将其击溃,这一省之地,闯大王便可尽取之,将来顺则贵不可言,最不济也有个藩王的前途。”“和这大业比起来,区区一个孤女,掌握女营一两哨人马,能翻出什么浪来?”闯破天幡然醒悟。“军师,幸亏你提醒本王,你说得对。”“我麾下如今马兵近两千,步卒上万,区区女营,我那侄女若要便给她罢了。”“滚滚大势面前,几百人马又算了什么?”“我如今立下这基业,老闯大王也远不及我。”“只是,那侄女到底是和我离了心,该怎么安排呢……”军师摇着羽扇笑道。“闯大王,这好说,您做了义军盟主,人手总是越多越好的。”“小姐离了心,便给她找个归心亲近我们的女婿吧。”“等她有了如意郎君,到时候就明白了大王的苦心了。”闯破天一拍手。“好,时机合适,便给她找个人家吧,一定得好好挑循…”“另外,军师,伱派人查下我侄儿秦通的死因,我总觉得有所蹊跷……”次日。原齐府现女营中。路野起了个大早,推门而出。经过这段时间恶战,潘芙蓉显然将他视为亲信,所以给他在女营中单独拨了一处极好的院落,房间众多,连铁弓坊的人也能一起安顿进来。重要的是,这院子隔壁就是潘芙蓉的院子,串门十分方便。“小姐好久都没听一丈青的故事了……”路野有些怅然。自己好像在潘芙蓉的车上越绑越深了。这院子中有个练武场,本来是那倒霉做了自家宠物腹中餐的齐公子圈养猛兽的地方,被胡山推平改造。场子四周有兵器架,角落里还有一个铁笼子,里面有些散乱骸骨血肉,散发出腐臭的味道。路野皱眉,喊来厮养。“这是什么东西?”“回老爷的话,这便是齐公子和他那猎犬的骸骨,胡统领……呃,那姓胡的奸细命人搬在这里,每日练武时便要看看。”“真是变态1路野心中暗骂一句,“快快搬走,找个坑各自埋了。”“老爷,这人和狗混在一起了,分不开埃”“那就埋在一起1待铁笼搬走,这院子里空气才正常些。路野先练烈风拳,练完一套拳法,全身出汗,又改练烈风刀,刀盾术再练完,他又拎起一杆长枪来,才开始练习枪法。一套枪法结束。他便凝神端枪,然后全力向前一刺。收枪,再刺!每日三千刺,四月可成!路野嘴里喃喃,不敢懈担

连日里战斗奔波,难得稳定下来,必须尽快将拳脚刀枪练至纯熟。几次拼死厮杀都是使用长枪,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大机遇和感悟。 路野有预感,拳刀枪里面,枪法应该是最先练成的,因为那次城墙面对唐州铁骑,他似乎感受到了枪之魂。只是,再坚持二十日,便应该突破铜皮武夫,到达钢骨武师境了。这武技进展怕是一直要落后武道境界了。“唉,看来只能走以力证道的路线了,招式精巧暂时是别想了……”路野这一练便到了中午,期间王虎和张存义也来过,他们伤势未愈,都不适合苦练,只是热了身便悄然退去。靠着真气充沛,路野一上午练一刻,歇一会,偌大一个演武场上全是他汗珠。而他逐渐也进入忘我状态,一杆长枪在手,周围所有事物都消失不见,眼睛里所有光聚在那枪头上。仿佛又回到了那日在城头上,和唐州铁骑拼死一战,长枪如臂使指,与身体融为一体的感觉。他一刺接着一刺,每刺都全神贯注,精气神全凝聚在枪尖处,而枪尖所向,便是一个个想象中的敌人。有秦通,有持锤的小武徒,有那恐怖的铁棒钢骨武师……“马倌儿1清脆声音突然在路野耳边响起。他下意识回身使出回马枪。潘芙蓉看路野练武汗出如浆,便拿着水囊过来让他补水,不料路野突然转身一枪,如毒蛇一样弹起,扑至眼前。她猝不及防,身子向后疾撤,手中水囊却掉了。路野枪头如蛇一般追上,眼看枪头触及潘芙蓉胸前,才突然清醒自己并不是在战场上。他急忙收枪回撤,水囊此时落下,他枪头一坠,将其接住,枪杆一抖,这水囊便落入手中。“好啊,马倌儿,”潘芙蓉揶揄道,“你是不是想造反啊?”“杀了我,你好做这统领1路野急忙收枪拱手。“大小姐,你可冤枉小的了,我是练枪练得糊涂了。”“对了,小姐,你见过闯大王了?”潘芙蓉注意力被转移,立刻轻哼一声,脸上闪过不屑。“见过了,装得一副宽厚长辈模样,好似比谁都关心我。”“好像昨日的事背后他不知道似的,不过这次他倒是好说话,不仅痛快认了那胡山是奸细,还给了我女营一哨马兵和一哨步卒编制。”“三百人以内任我扩充,会补给我甲衣钱粮。”“马倌儿,闯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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